|
||||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慈善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倡导社会新风、进一步提升全民的社会责任,激励全社会爱心捐赠,促进天津市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由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协会、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共同开展评选天津“慈善之星”活动启动。本次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慈善单位和慈善人物各60名;评选2008年度天津慈善捐赠榜入选单位和个人各10名。
据了解,此次评选是本市五大慈善机构首次联合开展的大型慈善公益评选活动。其规模之大、社会影响面广,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
“慈善单位”参选条件:(1)一贯热心慈善公益事业,把慈善理念融入单位文化建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2)热心参与慈善公益活动,长期向本市各慈善公益机构捐赠款物,累计捐赠数额较大,为帮扶本市困难群体做出积极贡献;(3)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积极捐赠款物,捐赠数额较大,为灾区群众做出突出贡献;(4)慈善行为和事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在社会有广泛影响力。
“慈善人物”参选条件:(1)一贯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慈善公益活动,做出突出成绩;(2)经常向本市各慈善公益机构捐赠款物,累计捐赠数额较多;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积极捐赠款物,捐赠数额较大;(3)慈善行为和事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在社会有广泛影响力。
“2008’慈善捐赠榜”参选条件:(1)在2008年内,累计捐赠款物数额(含向本市各慈善公益机构捐款、捐物折款,“5.12地震灾害、南方冰冻灾害及其他各类灾害捐款、捐物折款)前十名的单位;(2)2008年内,累计捐赠款物数额(含向本市各慈善公益机构捐款、捐物折款,“5.12地震灾害、南方冰冻灾害及其他各类灾害捐款、捐物折款)前十名的个人,均可参评。
活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启动阶段。8月上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办单位成立活动组委会,并向社会公开此次活动的评选条件、程序;二是征集阶段。从8月11日至9月30日,主办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征集,跟踪报导活动进程,设置固定专栏,挖掘候选人物的感人事迹。各主办单位通过本系统渠道收集、整理、筛选候选人名单;三是评选阶段。10月下旬,活动组委会对各主办单位报送的候选入围名单进行评审,同时设立网络、热线、报纸、短信等投票平台,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评选活动。11月下旬主办单位向社会揭晓天津“慈善之星”、“2008’慈善捐赠榜”评选结果。
凡参评单位和个人均须填报“天津‘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登记表”,并提供所有捐赠凭证(复印件)。(通讯员赵金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