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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保姆趁给雇主家干活之机,屡次偷钱,后被主家发现并报警,民警当场从保姆身上搜出两张百元钞票。由于雇主早有警觉,事先已将包内钞票号码全部记下,使这名偷钱保姆无法抵赖。
2009年6月底,家住河西区的李先生从一服务中介公司雇用一名家政保姆张某。李先生夫妇俩平日工作繁忙,因业务往来,经常需要随身携带现金。前不久,李先生岳母来津小住。8月21日晚,老人翻看钱包,突然发现少了一张百元钞票。由于年纪大了,随身携带现金本来就不多,而且每次出门几乎都是孩子们掏钱,所以老人对包内钞票心中有数。次日晚上,老人有意识地拿出钱包再次清点,发现又少了一百元。老人坐不住了,询问了女儿、女婿及外孙,大家都矢口否认。随即,众人将疑点集中在张某身上。为固定证据,老人把钱包里的现金号码全部记在纸上。
8月26日下午,张某做完家政正要离开时,老人再次查看,发现这次少了两百元现金,当即拦下张某并报警。公安河西分局梅江派出所巡控民警接报迅速赶到,根据报警人叙述,民警依法对张某进行检查,发现其内裤里藏匿了两张一百元面值的钞票,而且票号与李先生岳母先前记录相符。此时,李先生又发现他因出国兑换的日元、港币也少了数张。铁证面前,张某(女,46岁,本市人)承认了她趁屋内无人,先后三次盗窃人民币、外币折合共计1000余元的行为。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