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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开始,每天6:00至22:00,2吨(含2吨)以上货车禁止在本市已开通的快速路主路及辅路上通行。
本市禁止载重量2吨以上(含2吨)货车在已开通快速路主路和辅路通行,旨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交通拥挤阻塞,保障道路和桥梁安全。
实施货车限行措施的已开通快速路分别是快速路昆仑路的外环线至海津桥段、黑牛城道的海津桥至卫津南路段、红旗南路的卫津南路至宾水西道段、西青道的外环线至红旗北路段、志成道的天泰路至外环线段、卫国道的顺驰桥至外环线段、铁东北路的志成道至外环线段、津滨大道的红星路至外环线段、京津路的咸阳北路至外环线段、大沽南路的黑牛城道至外环线段、解放南路的黑牛城道至外环线段、卫津南路的黑牛城道至外环线等道路或路段。
交管部门表示,每天22:00至翌日清晨6:00,货车在快速路通行时,车辆装载必须遵守市政管理部门相关道路、桥梁限载规定。装载量2吨以下的货车在限行时间内可上快速路通行,但必须持有交管部门核发的允许进入外环线内各类货车通行证。如遇特殊原因确需限行时间内在快速路行驶,可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交管部门同意核发快速路专用通行证后,按指定线路、时间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