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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北京市开始对进入的外埠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不得进京。本市在各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共设置了23个申领核发点,每天9时至17时,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车主均可就近在任一核发点免费申领环保合格标志。
环保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合格标志和黄色合格标志两种。其中,黄色合格标志车辆不得在五环路以内的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从10月1日起,黄色合格标志车辆不得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凡在本市注册的机动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均可申领环保合格标志。环保合格标志有效期暂定到2011年。
达到以下标准的机动车可取得进京环保标志:经年度检测环保合格、符合国I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一般情况下,在以下时段登记注册的,可以取得进京绿色环保合格标志:(1)2000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指设计乘员数包括司机不超过6人,且最大总质量小于等于2.5吨、至少有四轮的车);(2)2001年10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指除了第一类以外,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其他轻型车);(3)2003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经年度检测环保合格、符合国家III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一般情况下,在以下时段登记注册的可以申领进京绿色环保合格标志:(1)2008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柴油车;(2)2007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公交柴油车。
本市在各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共设置了23个申领核发点,南开、津南、汉沽、武清、宝坻区设在区环保局,各车主可就近在任一核发点申领。此外,有进京长途班线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的企业,统一到本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出租车统一到所有企业(联众服务中心各分部)登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