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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已经开始。这项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突破了目前城乡户籍二元制结构,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享受实行统一制度,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的一体化。城乡居民可以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据介绍,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具有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拉动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功能,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历史和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越要加强社会保障,加大民生投入。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两个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增加公共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提高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进一步稳定居民消费预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有关学生儿童参保缴费的问题本网已做了报道,大家还想进一步了解城乡成年居民和农村在家庭中养育的婴幼儿,以及学龄前儿童的参保缴费问题,为详细了解居民参保缴费及相关政策等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专门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问: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参保范围上是如何规定的?
答:就城镇居民而言,以下两类城镇居民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一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不具备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资格的老年人。即俗话说的,没有劳保的老年人。二是年满18周岁,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已经不在学校就读,暂时未就业或实现了灵活就业,但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靠家庭或社会供养,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暂时中断就业的其他人员等等。
就农村居民而言,凡符合原“新农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体包括三部分,一是农村在学的学生儿童随学校、幼儿园集体参保,二是在家庭中养育的婴幼儿、学龄前儿童或没有入学的学龄儿童,随家庭在村委会登记参保;三是年满18周岁的全部成年居民。
问:部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答:可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精细化专业化,以及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相应社会就业形式呈现多样化多元化,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人数逐年增加,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为了稳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岗位,本市出台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参加过失业保险,从事灵活就业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用社会保险的连续性稳定了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除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部分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我们还要考虑那些从事小时工、计时工,又从未参加过失业保险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这部分人员职业稳定性差,收入不固定,部分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能力相对较弱,为保证这些人能够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在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我们打破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界限,将就业年龄段未就业的成年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规定,凡18岁以上,不在学又未就业或已经实现灵活就业的本市城乡居民,都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问:在缴费标准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如何统一的?
答:这次城乡居民医保在制度安排上打破了城乡居民二元户籍界限,统一了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提供了三个缴费档,一档为每人每年56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220元。也就是说,经济状况较弱的城镇居民可以选择较低档次(220元)参保,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村居民也可以选择较高档次(560元)参保。
问:在政府补贴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如何统一的?
答:政府补贴与缴费档次挂钩,并不区分城乡居民户籍身份。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政府补贴标准上是完全一样的。上面说的三个交费档次,个人缴费多的,政府补贴额高,个人缴费低的,政府补贴额低。具体标准是,一档560元,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30元,补贴率为41%;二档为35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90元,补贴率为54%;三档22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60元,补贴率为73%。另外,对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问:在医保待遇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如何统一的?
答: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医保待遇上是完全一样的,实行医保待遇与缴费档次挂钩(学生儿童除外)。缴费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也不同。这在成年居民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和门诊待遇中体现尤为明显。
首先,住院起付线一样,所有参保居民一年只交一次起付线。一级医院没有起付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
其次,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城乡居民一样,只与缴费档次挂钩。具体标准是:一档56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在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档3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在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档22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在一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5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5%。
第三,门诊报销也不区分城乡居民的身份,只与缴费档次挂钩。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起付标准同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同为3000元。一档560元,报销40%;二档350元,报销35%;三档220元,报销30%。
第四,城乡参保居民享受统一的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在门诊治疗特殊病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种目前有12种,分别是: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问:除了住院、门诊特殊病和门诊之外,城乡居民还能享受哪些统一的医保待遇?
答:参保的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其住院分娩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报销,实行剖宫产的,报销800元;实行自然分娩的,报销600元。同时,无论剖宫产,还是自然分娩都享受100元生育补助。
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新农合”制度的实施,解决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几年来,本市农村的参合率接近百分之百,“新农合”制度受到广大农村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经过多年发展,本市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加快健全完善。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实行“统一制度”和“全市统筹”,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由职工向居民、由城镇向农村的延伸,为缩小不同人群之间的待遇差别奠定了很好的制度基础。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与完善,实现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更高层面上更快发展。
统筹城乡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相比,首先,统筹城乡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变各区县统筹为全市统筹,基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有利于区域经济更快发展。其次,虽然个人缴费略有增加,但是提高了最高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医保待遇有了大幅度提高。第三,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突破了“新农合”就医用药的限制,参保农村居民可以与城镇职工医保共享一个医疗、用药、结算平台,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共用一个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而且可以实现计算机划卡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医疗费的发生率,简化了医药费报销程序。第四,与“新农合”相比,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住院、门诊特殊病的基础上,增加了门急诊补助待遇、生育补贴待遇和学生儿童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待遇等。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和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在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定点医院、药店和缴费银行的网点投放了大量参保指南,方便参保人员取阅。同时还提供12333电话咨询服务,方便百姓咨询。天津劳动保障网、天津医保诚信网还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障政策文件查询、下载等各项服务。(通讯员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