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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媒体发表“将查处降价开发商”言论及消费高档香烟等行为被曝光而落马的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昨天涉嫌受贿罪在南京市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金额达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并建议对其量刑在10年以上。
昨天上午9点30分,周久耕受贿案开庭。出现在法庭上的周久耕,身着一件汗衫,表情平静。
检方指控,周久耕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期间,共接受9人贿赂,受贿金额为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
审理中,检方认为,周久耕认罪态度较好,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建议对其量刑在10年以上。
周久耕认可检方的指控。但他的辩护律师对其中一笔20多万元的受贿数额存疑,他认为那只能视为人情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律师指出,周久耕应被认定为自首。另外,周久耕受贿并没有触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没徇私枉法,社会危害不重,建议法院从轻处理。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周久耕动容地表示,触犯法律后自己感到对不起妻子和女儿,“让她们受累了”。
庭审中,控辩双方没有过多的交锋,庭审仅持续一个半小时便宣告结束。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