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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们是河东区广宁路友爱东里的居民。我们这里有20幢楼房,其中8幢是商品房,12幢是还迁房。现在小区内有39处违章建筑,其中最大的一处约1600平方米。小区中间留有一块约5000平方米的绿地,自居民入住以后长时间绿地不绿。还在绿地上建起了约16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此建筑先是开了游泳馆,现在改建成房屋。以上情况居民向多个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有回复。友爱东里居民
附记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值班联络科回复本报说:经查,友爱东里前期经过区政府组织的旧楼改造后,已将小区内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不存在来信中所说的39处违章建筑问题。关于来信中“在小区绿地上建游泳馆,又改成1600平方米房子”的问题,经查,该处建筑由天津市河东区政友老年人活动中心所建,占地200多平方米,于2003年初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该建筑与当事人提供的其与小区开发商签订的建造公益场所《协议书》上规定的情况基本相符,河东区综合执法局要求当事人按照《协议书》上规定将不符之处恢复原状,至今该处未发现新建违章建筑。
记者于8月26日到广宁路友爱东里实地调查,没有发现39处违章建筑。然而,在小区绿地建的游泳馆里却发现了一些问题。在政友老年人活动中心与小区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书》里明确指出,将友爱东里14号楼对面闲置地块及半地下存车处屋顶交予活动中心无偿使用,并建有老年健身区、游泳馆、儿童游乐场和凉亭等设施,旨在丰富社区文化,美化小区建设。而记者却看到,游泳馆连同半地下存车处变成了出租屋,地上地下共40多间10多平方米的小房间,分别以每月280元到400元不等的价格向外出租,主要用于居住。目前地上一层的20间房屋已全部租出去了,地下一层阴凉昏暗,没有阳光,仅租出去几间。游泳馆外面的平地上,一些健身器材已经破旧不堪,小区娱乐健身场所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