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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要“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近年来,省财政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取得显著成效。
中外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比较分析
2004年美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的5.83%,英国占7.61%,加拿大占3.8%,韩国大约6%,而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GDP的2.15%。美国一位专家评论说,“中国的软实力中文化的吸引力还相对较弱。相比较于美国的电影、音乐和其他文化产品,中国似乎没有一个突出的享誉世界的文化品牌。世界许多国家对中国的印象还很模糊并充满错觉。”
2006年我国GDP为21.0871万亿元,折合2.65万亿美元、人均达到2075美元。根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之后,整个社会的消费结构将发生很大的变化。人们除了解决温饱问题外,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文化消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06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文化消费总量大约在5700亿元左右。而按照目前我国的GDP总量,经济学家认为2006年我国文化消费总量至少应为2万亿元左右,实际满足程度仅仅1/4多一些。
可见,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与世界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水平和文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加大财政支持,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近年来,省财政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
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省各级财政筹措资金近30多亿元,用于第八届艺术节35个场馆建设和改造、省图书馆新馆、省艺术馆工程、省博物馆、省京剧院、省歌剧舞剧院和湖北剧场的改建工程。这些新建和改扩建的工程为我省提高基本文化服务保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财政投入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刚刚结束的“八艺节”上,我省获得3项文化大奖、8项群星大奖,在全国各省名列第一。
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近1亿多元,支持建设16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购置流动舞台车75台、流动电影放映车40台,支持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工程,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朝阳工程及场馆设施维修。
努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省财政支持长江出版集团完成了全省新华书店的上划工作,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所属市、州、县新华书店的财务管理关系全部纳入湖北长江出版集团统一管理;完成了湖北长江出版集团的清产核资和财务清理工作,核定并明晰了母子公司间的产权关系;以湖北长江出版集团为试点,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模式,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运用财政杠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公共财政的职责所在。省财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继续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一是继续支持省图书馆新馆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剧目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挖掘和文艺创作。二是继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我省在24项国家级重大文艺活动中获奖作品和人才进行奖励,并对国家一级演员从事创作和演出活动进行择优资助,推动各地加快优秀文艺人才培养,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三是继续支持省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省图书馆等公益文化单位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一是继续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地区基本文化设施。二是继续实施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和送书下乡工程,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三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创作,推动文化旅游工作。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继续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形成以省级文化企业为龙头,以市(州)、县(市)文化企业为龙身的文化产业链。推广长江出版集团的经验,支持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等文化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打造文化产业的“联合舰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动漫产业、数据出版等新文化企业的发展,大力扶持动漫、图书、音像等文化创意产业。(江国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