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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市民称好,但有市民认为应分清责任
广州市房管部门9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冒充住房困难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4户家庭进行曝光。“既然不要斯文,就让他们人格扫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一位负责人这样说。
据介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最近在检查中发现,程某等3户家庭购房后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而周某一家则在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的租赁期内,将承租的新社区住宅转租。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指出,上述家庭分别违反了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不得出租和转租的规定。并作出决定:对程某等3户家庭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手续,退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责令退回违规出租所得,并规定自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违规转租新社区拆迁安置住房的周某家庭,收回其租住的房屋,没收违规转租住房所得。
对房管部门的做法,记者采访发现,市民纷纷拍手称快。不过也有市民认为,房管部门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确保有限的公共保障资源真正落实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但曝光家庭的做法不敢苟同”。
一位市民说,家庭也有责任人的问题,这样的事情当然是家长的责任,可以曝光家长,但孩子理应无辜。就像某些单位,领导有问题,不等同于整个单位的每个职工都有问题。应该看到需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与正常的家庭相比困难往往大很多。特别不应该的是让这些家庭的孩子背上这种“无辜的包袱”。
一位职工也认为,对这种事情要坚决处理,但点到即止就好了,千万不能矫枉过正。就如同足球场上,哪怕最一般的球员犯规了,也会有一个处罚程度:口头警告、黄牌处罚、红牌下场。这些“责任家长”与应该被“红牌下场”的更大事故中的“责任人”相比,应该还没到强力曝光那个“格”。
面对市民的不同看法,记者仔细翻看了被曝光的四个家庭的资料。从中了解到,有两个家庭都有小孩,另外一个家庭中被传统观念称为家中“顶梁柱”的大男人还在失业中。“这样的家庭偏偏还遇上这样的事情!”一些富有同情心的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