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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本市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补贴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主创业的特困残疾人可享受最高5000元的补贴。
据了解,根据《办法》,所有享受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申请自主创业补贴。其中,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待遇的残疾人,新创办企业可享受5000元创业补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等可享2500元创业补贴;其他残疾人新创办企业可享受4000元创业补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等可享1500元创业补贴。符合条件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审核审批通过后,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50%创业补助金。6个月后,残疾人持劳动部门出具的正常经营状况证明审核通过后,可领取剩余的50%补助金。具体情况可向天津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8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