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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许多网友在焦点房地产网上的留言,发现先春园不光是泉春里的高层住宅漏雨,而且隆春里的住宅也存在严重的漏雨问题,由此可见不是偶然现象,而且我们泉春里的漏雨房屋并不是顶层,该楼一共是二十四层,而我们大都是在十几层的位置,都是发生在主卧室的外墙那一面,物业和售后一直在只说不做,故意拖延保质时间,可以假设他们真的在修的话,为什么三年了一点没见好转,而且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像这种在保质期间都不作为的话,过了保质期他们还能搭理我们吗?!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重视,做到真正的质量监督!老百姓一辈子的大事就是房子!一辈子的钱就是买了套房子啊!老百姓不容易啊!仅仅就要求开发商能彻底修好而已,开发商解决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吗?!再次感谢红桥区房管局的回复。 (网友:小雨)
信息反馈
先春园泉春里于2005年10月竣工入住,根据国家建设部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因此先春园泉春里还未出保修期限。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物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维修。保修期限界满后,自用的部位、设施、设备,由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建议该业主可以继续找开发商协调维修房屋漏水事宜,如开发商继续故意拖延时间业主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红桥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