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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被告人张宝义(左一)等接受法庭宣判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8日对该省最大一起涉黑案二审宣判,10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死缓。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该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犯罪及违法事实68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6月21日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宝义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形成以张宝义为首的犯罪组织。高跃辉等18人为骨干成员,延浩等33人为成员。
一审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非法买卖枪支,诽谤、盗窃等罪,分别判处张宝义等8人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杜景龙、李以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对谭永波等3人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志伟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84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一审判决后,41名被告人及15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的死刑判决,核准了原审对谭永波、刘谊、秦永革、王志伟的死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