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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进行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天津当选最具幸福感城市,其中市民治安幸福感指标排名全国第一。
2004至2008年,天津市在全国各省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中,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
国家统计局每年进行的社会治安指数综合评定,天津始终保持全国社会治安最好地区之一。
据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开展平安天津建设以来,全市平安社区、平安村已达4447个,覆盖率达83.65%。全市刑事案件和严重暴力犯罪数量在全国四个直辖市中始终保持最低,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治安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27.5%,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2008年12月,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进行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天津当选最具幸福感城市,其中市民治安幸福感指标排名全国第一。2004至2008年,天津市在全国各省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中,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国家统计局每年进行的社会治安指数综合评定,天津始终保持全国社会治安最好地区之一。
在平安天津建设中,全市始终对严重刑事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保持严打态势,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方针,相继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必破”、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打击盗窃自行车”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战果。2008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841起。其中,“命案”侦破率达到94.6%,绑架人质案件、爆炸案件破案率100%,严重刑事犯罪破案率达到86.9%,形成了对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全市始终把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作为实现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机制,把源头预防的各项措施落在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以有效化解重信重访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了“用真情化解积怨,办实事解决难题”活动,重点加强了对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制、非法集资、涉法涉诉信访等引发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消除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大多通过调解方式予以解决。5年来,全市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方式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万余起,化解率达到90%以上。
始终把挖掘民力、发挥民智、凝聚民心作为平安天津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群防群治人员24万余人,比前五年增加了6万人。全市职业保安1万人,公益保安1.3万人。各级财政、劳动部门充分运用再就业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治安公益岗位,组建以“4050”人员为主体的群众性专职巡控队伍10984人,改变了单一的义务巡逻模式,使群防群治队伍发生了质的变化。2008年奥运期间,全市“平安天津志愿者”共提供各类信息28000余条,调解民间矛盾纠纷3400余起,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15万名志愿者直接参与了奥运火炬在津传递和协办12场奥足赛事现场的安保工作。国家奥组委对我市“平安天津志愿者”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在发挥民力的同时,本市不断提高科技创安水平,分别制定实施了《2006年-2010年天津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大中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地铁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和《天津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技术标准》等一批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开展了技防系统普查工作,推动技防设施建设速度,加大对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目前,全市在用技防系统已达7777个,安装视频摄像头119829个,这些技防系统覆盖全市1830个治安保卫重点单位,2698个金融单位,499个治安复杂场所,233个居民住宅小区,352个学校、幼儿园,26个博物馆、档案馆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城市繁华地区、重要路口、易发案部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