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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区文广新局退休职工、现寄居在渝北两路的王新声大爷遇到这样一件怪事——他每月要到万盛领一次钱,车费至少要花80元,而他领的钱却只有79.52元。换句话说,王大爷每领一回补贴,自己还要倒贴钱。(9月21日《重庆晚报》)
据报道,王大爷如此“被折腾”是因为之前因租房补贴与房管所有些不愉快,房管所称要他每月亲自去领是“集体决定”的。花80多元的路费,领70多元的补贴,这分明是一种为难,做这项“集体决定”的房管所工作人员理直气壮的态度更让人不寒而栗,指望这样的人“执政为民”几乎是种奢望。
试问,如果是自家老人,房管所的工作人员还会这样做吗?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做人尚且没做好,工作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也难以让人信任。然而这仅仅是个案吗?生活中,我们的一些工作机构和办事人员,将“为人民服务”贴在墙上,写进规章制度中,就是没放在心上。办事时不为群众着想,而是首先考虑自己怎么省事怎么方便。遇到“执迷不悟”的群众,官老爷的作风就充分显现。一些为民谋利的好政策往往就这样被某些执行者打了折。这与服务型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大相径庭,常此以往,很可能会积累群众的怨气以致失去对政府的信任。
民生无小事,这件事暴露出对执政者的思想教育还不够深入,“执政为民”在某些人眼里还只是一句口号。要想转变他们的观念,长期深入的思想教育必不可少,建立起问责机制更为重要,不能让一句“集体决定”成为推脱责任的有效借口。如果问责机制能行之有效地推广开来,执政者在工作中必然会有所忌惮,即使一时治不了思想上的“本”,治治行动上的“标”也是迫在眉睫的。(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