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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困难群众非常关心的本市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市民政局副局长金海龙昨天专门进行了详细解读。
目前,本市民政系统正在加紧采集困难群众的参保信息,核实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一经核实后,将给困难群众直接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困难群众将不必自己去申请办理相关事宜。
据金海龙副局长介绍,为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
金海龙副局长特别指出,这次新出台的《意见》不再将城市和乡村居民区别对待,而是实现了城乡统筹,即城乡困难群众适用同样的医疗救助政策。
另外,医疗救助费用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患者不用自己出院后再跑报销的事宜。救助对象在未联网的社区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暂不能实现同步结算。记者魏孝明
救助标准:最多能报销10万
新出台的《意见》大大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最高救助金额,由过去的1万元提高到10万元。在住院救助标准规定上,救助对象住院(门诊特殊病)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费救助报销后,再对其个人负担部分实行分段救助,年报销封顶线为10万元。此外,为体现医疗救助政策对残疾人的照顾,救助对象中重度残疾人的救助标准在一般对象的基础上上浮5个百分点。在门诊救助标准上,考虑到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已经由供养机构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绝大部分属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其医疗服务需求较多的实际情况,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社区门诊救助,最高限额为200元,其他救助对象为60元。
医疗服务机构对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要开通绿色通道,减免住院押金。救助对象在一级医院住院不交纳住院押金,在二级医院住院交纳500元押金,在三级医院住院交纳1000元押金,即可住院接受治疗,但需在出院结算时承担全部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对象:城乡困难户全覆盖
在综合考虑医疗救助制度的可操作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需求及医疗救助资源的可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市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家庭成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譬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负担沉重且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经市、区县两级城乡医疗救助协调推动小组共同认定后,也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定点:城乡医院都入围
为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本市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救助制度。
市区分别选择2-4所一级医院和区属二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涉农区县可分别选择2-4所中心医院和区县属二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承担住院医疗救助工作。
另外,社区门诊救助和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救助不设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困难群众免费入保
医疗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参保救助。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衔接起来,构筑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的“双保险”,由政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家庭成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些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需要个人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而是由民政部门代理他们登记参保。其二,就诊减免救助和门诊救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救助对象减免相应的门诊诊疗费用。救助对象可享受定额的社区门诊救助。其三,住院(含门诊特殊病)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不限病种,不设救助起付线,只要救助对象患病需住院治疗且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即可享受救助。
毕业后培训达标才能当医生 进大医院得培训3年 当社区医生需受训2年
新闻延伸
新医生为什么要接受系统培训?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处长高辉博士解释说,医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积累大量的实践经验。从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学生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医生,因为他们仅仅是掌握了理论知识,真正在患者身上操作的经验非常匮乏。现在,本市通过对医学院校毕业生开展规范、系统、连贯的毕业后教育,对社区医生进行正规的全科培训,让农村医生接收系统的医学知识教育,将培养建立一支不同层次的高素质的医疗卫生队伍。记者 李柏彦 任悦 李海燕
从今年起,所有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医学本科生,必须接受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累足够的临床医疗实践经验。要做社区医生,也必须先到大医院接受为期2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本市还将在45岁以下在职乡村医生中普及中专学历教育。3年后,每一名经过培训的临床医生和全科医生都能规范掌握临床医疗技术,每名乡村医生都将接受正规的医学教育,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放心的服务。
据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处长高辉博士介绍,2008年本市通过8项医药卫生改革措施,天津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是其中之一,主要包括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天津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天津市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三个子项目。
经过近一年的精心准备,市卫生局初步确定在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等37家医疗机构,设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小儿外科、精神科、康复科、麻醉科、影像、检验、病理、口腔以及全科医师等学科在内的143个基地承担培训任务。
自2009年起,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当年在本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预计5年后,本市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可以达到3-7人以上。
参加培训的新医生可以在培训基地内流动,比方说一名神经外科医生,在进修期间同样也有机会学习到其他专业的知识,避免专科医生的局限性。培训期间的工资、基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个人医疗费用等由原单位按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市财政对培训学员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用于住宿、交通、学习用品等;并向培训基地提供培训经费每人每年3000元。
为改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低、执业医师证书获取率低的现状,本市决定开展天津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用3-4年时间,使符合条件的在职乡村医生在学历层次和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有所提高,并达到考取助理执业医师的资格。为保证培训效果,市卫生局还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要求,每名医生在培训期间的手术数量、手术种类都有详细要求,必须达标才能“毕业”。记者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