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秀杰为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
任命孙小红为天津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贾延景的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