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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今年中秋节来临之际,我特别思念五年没见面的小儿子,所以给你们写信请求帮助。我是一名96岁的老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快70岁了,小儿子也已经64岁。我一直和大儿子生活在一起。小儿子在1973年结婚后,就没有定期给我赡养费。2004年,小儿子家的孩子结婚后,他就一直没来看过我。我和已去世的老伴含辛茹苦把两个儿子带大,在他们身上倾注了很多感情。几天不见儿子,就很想他们,更何况是几年不见面,也不打电话联系。小儿子不来,我就叫老大去小儿子原来工作的单位寻找。原单位退委会说他搬家了,但没有新地址和电话,单位也联系不上他。去小儿子户籍地的派出所询问,派出所说他的户口并没有办理迁出,所以他们也不清楚。这以后我隔几天就叫大儿子去各个地方查找,都没有结果。儿子,你在哪?我想见见你。实在没办法,才向贵报反映这个情况,希望小儿子看到报纸,能跟我联系,中秋节来看看我。蔺秀莲
老太太五年没找到小儿子
接到读者的来信,记者与蔺秀莲的大儿子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告诉记者:1973年弟弟结婚,老人给他腾婚房搬到我家生活,到现在已经36年了。那时候,弟弟在王串场一家副食品厂工作,后来单位倒闭,他办了退休,自己开肉铺卖肉。我们考虑到他生意忙,就让他得空打个电话,跟老太太报个平安。他答应得也挺痛快的。2004年正月初五,弟弟来我家看老太太,还给了她300元钱。这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来过。老太太年纪大了,一直念叨着想见他。我就到各处打听消息,但查不到他在哪。老太太担心他这么久没和家里联系,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一直叫我四处查找。2008年7月底,我再次到派出所、弟弟原单位的退委会询问,仍然没有得到他的居住地址和电话。我东奔西走这么多年,请很多单位帮助寻找,还是没有办法找到他。老太太今年都96岁了,天天想儿子,想见他一面。我也快70岁了,四处找人也着实体力不支。我早就退休了,和老伴两个人的退休金加起来才两千多块。前两年老太太摔了一跤,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花了2万元医药费。30多年了,我们尽心照顾老母亲,之所以一直找弟弟,不是求他拿出多少赡养费,就想让他回来看看老母亲,满足一个老人对孩子的想念之情。眼看又到中秋节了,希望弟弟能回来看看。
子女不赡养“玩”失踪现象增多
记者采访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信访接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子女不赡养老人“玩”失踪的现象不断增多。子女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形:一是老年人再婚,子女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有一位老人在1996年再婚,儿子反对,从此与父亲不相来往。小孙子是老人一手带大的,在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儿子一家搬走了。几年没见,老人想念儿子和孙子,在孙子放学时偷偷跟踪找到儿子的新家。谁知老人敲门后,儿子隔着防盗门跟老父亲说:“你敲错门了,你儿子不在这住。”老人12年没见到儿子。今年七八月份,儿子突然出车祸去世了。儿媳妇找来了,说老人和继母是丈夫的亲生父母,并让他们去公证处公证,由儿媳全权处理赔偿事宜。事后,儿媳给老人拿来2万元钱。这时候老人觉得事情不对劲儿,就来老龄委信访办咨询。显然,儿媳给老人的钱少了。其实,老人连对儿子的房产也有继承权。
另一种情况是,房屋拆迁,多子女家庭为争夺拆迁费,不赡养老人。有一位老太太有两间平房。2003年房屋拆迁,政府给了8万元货币安置费。两个儿子六个女儿为这笔拆迁费争得不可开交。最后两个儿子提议将老太太送到老年公寓,8万元钱付给老年公寓。2007年12月份,这8万元钱所剩无几。老太太身体不好,看病没有钱,再找这8个子女时,却没有一个孩子肯为老人看病。8个子女一起“玩”起失踪,再也没人露面了。老太太不得已,将子女告上了法院。法院判8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老太太200元赡养费,遇大病时的花费由子女分摊。
记者在2008年老龄委信访办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统计表中看到,全年各区县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赡养问题的占到32%。在2009年前两个季度,有关赡养问题也有300余件。
老人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权
市老龄委信访办负责人杜新科接待老年人信访几十年,在老年人维权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他为老年人支招:应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政府出台的有关老年人政策法规中,对老年人的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老人遇到赡养、房屋、婚姻等问题,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寻求得到法律援助。老龄委与今晚报、天津老年时报、律师协会,每月都定期举办免费的法律咨询,老年人可就自己的问题进行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玩”失踪怎么办?杜新科建议老人可到孩子原户籍地派出所、原单位退委会查找。如果需要开具亲属证明,就先去相关部门开证明。还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就可以发传票,通过原户籍地、原单位或登报找到这个人。有关部门相互推诿,以各种理由拒绝查找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本报记者赵宝起实习生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