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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长”的8天长假将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到来,单位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点击观看全文】
国庆放假安排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点击观看全文】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各地加班工资盘点
北京:8天不休至少拿734元
按照北京现有标准统计加班费,劳动者至少可以拿到734元。以目前北京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80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80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38元。国庆8天都不休息的职工,最少可以拿到734元的节日加班费。如果国庆节8天都不休息,按照现有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天津市上班族至少可以拿到754元的加班费。以目前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82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82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37.7元。这样算来,如果10月1日至3日和6日加班,加班费最低应为37.7×4×300%=452.4元;如果是在4日、5日、7日、8日加班,加班费最低应为37.7×4×200%=301.6元。因此,如果8天全加班,那么加班费最低可拿754元。 【点击观看全文】
南京:8天不休至少拿780元
按照南京现有标准统计加班费,劳动者至少可以拿到780元。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目前南京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85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39元。这样算来,如果1-3日和6日加班,每天加班费最低应为117元,4天就可以拿到加班费468元;如果是在4日、5日、7日、8日加班,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算,每日最低应不少于78元。如果8天全加班,那么加班费共计为468+(78×4)=780元。也就是说,国庆8天都不休息的职工,最少可以拿到780元的节日加班费。
海南:8天全加班至少可拿580元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目前海口最低月工资标准63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63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29元。这样算来,如果1-3日和6日加班,每天加班费最低应为87元,4天就可以拿到加班费348元;如果是在4日、5日、7日、8日加班,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算,每日最低应不少于58元。如果8天全加班,那么加班费共计为348+(58×4)=580元。也就是说,国庆8天都不休息的劳动者,最少可以拿到580元的节日加班费。
各大主要城市最低加班费计算
城市 |
最低月工资 |
最低日工资 |
1-3日、6日加班费 |
其余4天加班费 |
8天不休加班费 |
北京 |
800 |
37 |
110 |
74 |
736 |
上海 |
960 |
44 |
132 |
88 |
883 |
天津 |
820 |
38 |
113 |
75 |
754 |
重庆 |
680 |
31 |
94 |
63 |
625 |
广州 |
860 |
40 |
119 |
79 |
791 |
深圳 |
1000 |
46 |
138 |
92 |
920 |
南京 |
850 |
39 |
117 |
78 |
782 |
武汉 |
700 |
32 |
97 |
64 |
644 |
成都 |
650 |
30 |
90 |
60 |
598 |
海南 |
630 |
29 |
87 |
58 |
579 |
关于“十一”加班费的那点事儿 |
因今年10月3日的中秋节与国庆法定节假日重合,有的职工认为10月3日上班应拿双倍加班费。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已明确将10月3日的中秋节假期调至10月6日,所以10月3日上班应当视为国庆假期加班,用人单位只用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点击观看全文】
针对一些单位以“过节费”或月饼、水果等实物来冲抵加班费的现象,有关人员称,“过节费”或实物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因此,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冲抵 。【点击观看全文】
近日,某招聘网站推出一项针对职场白领的专项调查,结果表明,需要加班的职场人有六成表示加班也是“白加”,拿到加班补偿的可能性很小。据悉,为期两周的调查共涉及被访样本5000多名。调查显示,虽有近两成职场人国庆期间因工作需要将坚守岗位,但有六成加班者根据以往经验判断,单位不会支付加班费用和给予其他福利。仅有一成多人明确表示,自己的单位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点击观看全文】
“补休”了还能拿加班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假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安排了补休可以不再支付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所以,在10月1日、2日、3日、6日四天加班的企业必须“补钱”;10月4日、5日、7日、8日四天加班可以“补休”。
单位可以自定计算标准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但必须比法律的规定更高。
工资,包括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属于劳动规范的基准法规定。简单的说,基准法就是“底线”,高不限、低不许。150%、200%、300%,这三个延长工时的工资支付标准,是国家制订的最低支付标准,任何用人单位都可以制订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支付标准,但只能比法定标准更高不能低。
另外,有些单位“一刀切”,不论什么岗位的员工,也不论月工资多少,凡是在国庆、中秋期间上班的一律按统一的标准支付,这是不完全正确的。对于工资低的员工,如果单位的支付标准,高于他的基本工资计算所得加班工资,那么是许可的。但对于基本工资比较高的员工来说,实得的加班工资就可能低于法定标准了。还是要因人而异的。
拒绝加班扣工资允许吗?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1、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2、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3、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但在特殊条件,单位要求加班员工不能拒绝: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情形,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继续做,那么国庆、中秋八天在家工作的人拿得到工资吗?这要分两种情况看: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在家工作的话,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工作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有证据证明工作为单位安排就属于加班。当然,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用人单位仍须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