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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近日已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启动。从即日起凡车辆户籍在本市,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将可享受最高6000元的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
据悉,为进一步拉动国内汽车市场消费,今年5月份,国务院决定,加大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力度,将中央财政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
汽车以旧换新的范围包括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以及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站地址:www.vecc-mep.org.cn)。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购买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
既符合以上补贴范围,又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补贴形式。
报废老旧汽车补贴具体标准为: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汽车以旧换新具体办理程序如下:拟申办以旧换新的车主,应将符合相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本市指定的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为了方便百姓以旧换新,目前本市设立了5个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及联系电话,分别是:位于红桥区西青道70号的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电话:27326621;位于河东区张贵庄路62号的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电话:84322329;位于河西区洞庭路南头(陈塘电厂后身)的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电话:27326689;位于塘沽区杭州道4号的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塘沽分公司,电话:25345778;位于南开区华苑工华道1号E座的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电话:23859339。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到报废车辆后,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可以到本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本市在河东区、塘沽区、宝坻区设立了三个联合服务窗口,分别位于河东区红星路79号的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宝坻区钰华街118号的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塘沽区营口道734号的塘沽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本市任何一家联合服务窗口都可以提交申请。
经联合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车主指定账户。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联合服务窗口将不予受理。(通讯员白文进 薛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