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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的王某,趁同村6岁女童小明(化名)熟睡时,对小明进行猥亵。昨天记者获悉,怀柔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今年8月19日下午,68岁的王老汉来到同村邻居小明家。王某进院后与小明的父亲打了招呼,小明的家人都在前院干活,并未在意。王某进入后院,发现小明正在睡觉,便对小明采用亲吻、抠摸的手段进行猥亵。小明醒来后称下身疼痛,其家人立即报警,王某被抓获。经医院诊断,小明的处女膜四点处裂口,但未出血。
庭审时,因年事已高,公诉人的陈述和法官的询问,王老汉均听不清楚,需要由旁边的法警在其身边大声重复。王老汉在法庭上反复说,“我认错了,我这么大年龄,也就犯这么一回”。
法院审理认定,王老汉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以惩处。鉴于王老汉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宣判后,王老汉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