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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天津市公安局作出部署,集中优势警力,出重拳严打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从即日起至2010年1月30日,本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自行车被盗问题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多年来,本市公安机关始终将盗窃自行车、电动车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的重点,特别是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电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下大力量清理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查获并返还了一大批被盗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遏制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坚持“以打开路,打防管控建并举”的整体思路,以“抓现行、摧团伙、破案件、端窝点、打收赃、整治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为目标,严打、严防、严控盗窃自行车及收赃销赃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要紧密结合“三张网”建设,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使盗车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自行车停车秩序得到全面改观。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街面上、摆到社区里,强化巡控工作,提升防范能力。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积极与综治、建设、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沟通,互通情况,协作配合,彻底取缔非法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和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切断收赃销赃渠道。各公安分局要继续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多种投资渠道,在社区、村镇建设一批自行车停车设施,在楼群里巷、居民小区增建一批固定和临时自行车停车处(场),提高居民区安全防范水平。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打一场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人民战争,确保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讯员孔琳 丁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