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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90后“贱女孩”包包和阿紫 |
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以“进入影视圈需要潜规则”为幌子,组织未成年少女集体卖淫。昨天,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工作室负责人、主犯胡卫东因犯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两名被告人分别获刑7年半和3年。
2008年5月,化名“90后贱女孩”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化名)在网上发出举报信,称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以“造星”为诱饵,引诱她们卖淫并被拍下性爱录像。此事随后引起社会关注,警方迅速介入并展开调查(本报今年5月6日曾报道)。
昨天上午,面色苍白的胡卫东和孟庆波、孙巧等3人被带上法庭。据判决显示,从2007年9月以来,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孙巧(女)、北京模特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孟庆波,利用影视工作室招募多名女孩,向她们灌输“进入影视圈发展就要遵循潜规则”的观念。对女孩们洗脑后,胡卫东便要求女孩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并录下性爱录像。然后组织工作室的女孩以“拉投资”为名对外进行卖淫活动,工作室从中提成五成。孟庆波担当“星探”,负责给工作室介绍女孩,并给工作室的女孩介绍“客户”。孙巧负责为应聘的女孩拍照以及拍摄与胡卫东的性爱录像,并负责应聘女孩的食宿接送等后勤工作。
法院认定,胡卫东组织他人卖淫,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处以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孟庆波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处以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孙巧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听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工作室负责人、主犯胡卫东当庭表示要上诉。他仍坚持认为,自己是在帮助这些女孩实现明星梦想,也确实想在影视方面有所作为,“我没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