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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所谓的爱情,“90后”女孩张某居然替男友隐瞒罪行,还替他背运赃物。前不久,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2008年4月3日9时许,16岁的张某和男友耿某从滦县火车站搭乘哈尔滨开往济南的1415/8次旅客列车准备前往德州。列车到达天津西站后,耿某偷了乘客杨某一部价值4500元的NP-X11E型笔记本电脑。得手后,耿某将此事告诉张某。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二人在静海火车站提前下车。之后,耿某买了一个电脑包将偷来的电脑装起来,并交由张某背着。就在二人欲再次乘车前往德州时,在静海火车站内被民警盘查,张某跟男友一起向公安人员撒谎,但在公安人员搜出赃物后,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张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且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不大,得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