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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清晨,南开警方出动数十名民警,武装押解身为被告人的冀鸿强等12名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成员前往法庭。他们将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出庭受审。
2007年3月,犯罪嫌疑人冀鸿强、任鲲、屈义有、屈义学等人,在本市王顶堤红旗农贸批发市场内组建了明显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共友果品公司”,以谋取巨额经济利益为目的,表面打着做生意的幌子,网罗打手,在市场内欺压、残害商户,控制、垄断外地来津的水果运输配货市场,这伙不法分子长期盘踞、称霸一方,先后犯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严重罪行,受害群众慑于淫威,不敢报案,致使这一伙人始终逍遥法外。直到犯罪嫌疑人任鲲因涉嫌一起妨害公务案被警方查处,“共友果品公司”的种种不法行径才浮出水面。
南开警方获悉线索后主动介入,局长亲自挂帅,深入调查,周密部署,果断出击,于今年6月将该团伙主要成员相继抓获归案,并抽调5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5·11”专案组对该组织展开专项侦查。经查该团伙冀鸿强、任鲲、屈义有和屈义学四人于2007年3月,未经注册登记,非法成立“共友果品公司”,租用该批发市场11号库房进行非法活动,并招募孔某等打手加入,垄断该市场部分商品的经营,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实施聚众斗殴犯罪6起,敲诈勒索犯罪4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强迫30余人接受交易,打伤群众多人,非法聚敛钱财数十万元。
为垄断香瓜批发生意,他们勒令被害人孟某、高某等不许在山东济宁收瓜,2007年5月,冀鸿强等人持拐杖将孟某左腿打伤,并击打孟某背部,将货车车窗玻璃全部砸碎;同年7月,为强占发货摊位,他们对商户付某兄弟拳打脚踢,使其再也不敢到该市场经营;在强占另一商户游某的摊位时,因对方表现出不满情绪,冀鸿强等人一顿拳脚后,并在地上拖拽游某欲将其扔出市场。事后游某迫于对方淫威,不敢报警和索要赔偿;同年9月,冀鸿强等人与商户陈某父子发生争执后,纠集多人持臂力器、镐把殴打陈某,被打的陈某事后迫于压力,主动和儿子一起到“共友果品公司”道歉。2007年10月30日,冀鸿强等人为独霸市场,经过预谋纠集孔某、刘某等7人,携带镐把等凶器,与被害人孙某、叶某等人争夺红旗农贸批发市场内向商户收取保护费的所谓“代客”生意,并于当晚22时许,在市场门前对孙某二人进行群殴,致孙某全身13处骨折、9处轻伤,叶某1处骨折,现场惨不忍睹。
2007年7月,冀鸿强找到水果批发商李某某,迫其交纳“赞助费”2000元;以被害人高某违抗公司命令影响生意为由,索要2万元损失费,否则不许经营,三天后,高某被迫交纳4000元方才了事;在殴打被害人陈某后数日,勒令陈某及周边摊位每个必须交纳2000元“保护费”,陈某等人被迫就范。2008年4月,冀鸿强一伙强迫商户闫某等人按照共友公司规定的价格配货运输,造成商户经营成本提高导致亏损。经人说和,闫某等人被迫交纳5万元,用以换取该年度从产地到王顶堤市场自主运输、发货的权利。
长期以来,该市场被这伙不法分子搅得乌烟瘴气、人心惶惶,许多商户由于无法正常经营,只得被迫放弃,另谋出路。私欲膨胀的他们为了达到垄断市场上畅销水果货源的目的,不仅在本市以及山东、河北等周边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将触角伸向千里之外的货源地广西田阳等城市,威逼恐吓当地的水果批发商与他们“合作”,扰乱了当地水果批发市场。同时,他们还在王顶堤市场蹲堵,阻止未通过“共友果品公司”配货运输的水果进入市场,强行配货运输金额达27万余元。
侦查过程中,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对被害人展开大量说服工作,受害群众才逐步打消疑虑,讲出实情。经过民警辗转奔赴山东、河北等4省8市,进行大量走访取证,终于查实该组织成员为达到肆意敛财的目的,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共计实施了4类38起违法犯罪活动,
在锁定大量证据后,民警经不懈努力,将该组织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抓获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记者刘峦张艳通讯员玉琪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