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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国家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第一年,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国家出台了系列的优惠政策。另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开展了征兵政策网上咨询活动,您可登录www.ncss.org.cn了解详情,教育部、总参谋部等有关负责人将回答问题。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1.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2.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4.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5.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6.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另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还提醒有意向入伍的高校毕业生,要关注征兵工作流程。11月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未参加预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回原就读学校补办相关手续。12月31日前,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2010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记者贾林娜任悦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