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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6月26日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后,中央纪委监察部本月28日又统一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以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该网站专门受理民众对中共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据中国新闻网10月29日报道)
从“南京周久耕”事件到“陕西佛坪官员名表”事件,从“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事件到温州官员“考察游”事件,多少贪官倒在网络举报之下,多少违规行为曝光于网络监督前。在网络政治时代,网络已在反腐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与网络举报的“骄人业绩”相伴随的是,诸多举报人却因此受到打击报复。特别是当举报对象涉及当地主要领导以及地方政府行为时,他们有的被冠以“诽谤”的罪名受到打击报复,一些人为此蒙受不白之冤。从这个角度来看,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的设立固然可喜,但是,保护举报者的权利和安全却需放在第一位。
从“彭水诗案”“稷山诽谤案”“高唐网案”到“灵宝帖案”,近年来一些无辜的人因为网络举报、网上发言而受打击报复!这一方面说明,网络举报这种举报方式本身并不“安全”;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我国法律在保护举报人特别是网络举报人方面存在缺陷。特别是我国的法律和司法部门在处罚打击报复者上,力度尚不足。试问,在那些“诽谤”案件中,虽然在媒体的介入和公众舆论监督下,真相最终已被查明,可那些打击报复者又有几个受到法律追究?有几个因此被判刑?
面对贪污腐败等社会丑恶现象,人民群众从来不缺乏举报腐败的热情。有统计显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中,80%以上的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但是,面对打击报复者,他们有时却缺乏面对的勇气。我国数量庞大的网民,他们活跃在网络世界里,他们也从来不缺乏举报贪官、检举犯罪的正义感,但面对以“诽谤罪”跨省追捕的公权力,他们怎能不退缩。要想让网络举报真正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实效,检察、纪检部门除了要关注网络、介入网络、融入网络,主动从大量的网络信息中发现腐败线索外,关键是要维护好举报人的权利和安全,保护好举报人的积极性。只有让伸张正义者切实得到法律的保护,让贪贿腐败者切实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让无所不在的网络举报真正成为悬在贪官头上的一把利剑,我国的反腐倡廉事业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孙瑞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