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辑同志:
我们是河西区解放南路第六田园北区的部分业主。本来小区内的环境还不错,但最近发现有部分一楼业主将公共绿地用护栏圈住据为己有。他们有的将原有绿地铲除,在里面大搞“基本建设”;有的在里面埋设支架,搭架起秋千;有的在里面摆上桌椅,俨然成为自家的小花园。这些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也处于无奈的尴尬境地。小区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属全体业主所有,这是物权法的明确法律规定。业主们眼看着权益受到侵害,却没有办法解决。希望相关部门为广大业主维护权益。第六田园北区部分业主
小区绿地被占呈上升趋势
近日来,记者连续接到读者来信,反映一些小区公共绿地被个别业主私占,记者为此进行了实地采访。位于解放南路与潭江道交口处的第六田园小区,是一片集洋房、别墅于一体的高档住宅社区。记者在小区内转了一圈,在第六田园北区看到,有的一楼业主将自家门前的绿地用矮灌木圈起来,里面种上了果树;有的业主搭起了秋千,摆上了桌椅,并用白色的栅栏围起来。在南区,记者见到有一户业主在自己门前的绿地上建起了板房。记者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了解得知,小区业主委员会曾起诉这户业主。法院的判决是业主将板房拆除,恢复绿地。虽然法院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这户业主只拆了屋顶,还没将板房全部拆除,也没有恢复绿地。
随后,记者又根据另外一位读者的反映,来到南开区时代奥城社区。记者在4号楼前,看到业主将绿地开辟为菜园,里面种的大白菜已经到了收获的时候;在5号楼绿地上,有人搭起了藤架,栽种了葡萄、葫芦和辣椒;在17号楼前,还有为宠物犬搭设的房舍,一只大型犬趴在楼前,不知胆小的业主敢不敢从此通过。
在河东区的一个小区里,记者还看到靠近马路的单元楼外的草皮被铲掉,种上南瓜、黄瓜、豆角、葡萄等藤类植物;还有的种上了各种花和果树。
管理者遇到尴尬和无奈
就第六田园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胡经理。胡经理对记者说,住在一楼的业主,往往想利用窗前的绿地,种点农作物等植物。对于业主这种雅兴,我们是理解的。鉴于目前小区内的绿化不到位,为了美化小区整体环境,所以在有些草皮荒了的情况下,我们默许一些业主在不破坏小区绿化格局的前提下,自发地补种树木和各类花卉。但铲掉草皮,种瓜、菜等纯农作物,那是不允许的。谈到小区公共绿地管理问题,胡经理显得有些无奈。她说,有的别墅业主在自家房前建秋千,搭凉棚,在别墅周边增绿,符合整个社区的田园风格。还有的业主为了阻止汽车停在自家门口,就在门前种上了小树。还有个别业主,在屋前绿地上种蔬菜,常常引来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也有的业主在窗前绿地上私搭乱盖,毁坏了绿地树木,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有一户业主在绿地上盖板房,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将其拆除,但这户业主拒不拆除。物业公司陪业主委员会到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判决,这户业主败诉。胡经理无奈地说,虽然有法院的人在场强制拆除,也仅仅拆了板房的顶子,绿地没有恢复。
胡经理说,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本身没有执法权。部分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以拒绝缴纳物业费以示抗议。其实,小区是所有业主的家园,物业管理部门只有为大家服务的职能。业主们应该珍惜共同拥有的公共绿地,不应该将绿地占为己有。
业主应理性看待公共区域
记者就读者反映小区公共绿地被私占的问题,采访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处的有关人员。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物业公司发现业主变公共绿地为私人花园或菜园,要及时向园林部门、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恢复绿地。第六田园小区物业公司允许业主自发种树栽花,其实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改变小区内的规划,如果全体业主对补种、补绿没有意见,这是个例,只是在个别小区行得通。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小区内的绿化不达标、不到位,如果在开发商的管护期内,应该根据当初的设计规划,去补种和完善公共绿地、绿化设施。超过开发商的养护期,物业公司也应该按照原规划,维护小区绿地的统一性。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业主应理性看待小区的公共区域。为了整个小区的美观和整体效果,不能将公共绿地看成私有财产。部分业主更不能因有些业主私占绿地,采取不缴纳物业费的方式抗议物业公司的不作为。相关法规明确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不缴纳物业费,其实也侵害了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们也应该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近几年,大部分居民们搬进了新小区,大家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不少人有了雅兴,在自己窗前屋后的那片公共绿地上种花种菜,使私占公共绿地的现象多了起来。市民们居住在小区,应该格外珍惜公共绿化环境,在新的生活环境里学会理性看待公共区域,共同爱护业主们共同的家园。本报记者 赵宝起 实习生 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