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无业游民以警察扫黄为由,要挟从足疗店出来的客人,强行索要钱财。日前,两人均因犯有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王某和刘某都是本市无业男子,今年5月9日,王某和刘某来到河北区月纬路附近,将从一足疗店内出来的刘某某拦住,王某向刘某某出示了带有“警徽”、“警察”字样的钱包及手铐,以警察扫黄、拘留处罚等理由要挟刘某某,勒索其750元。后二人又于当月12日,采取同样手段,敲诈被害人邵某1.2万元。所得赃款由二人俵分挥霍。后经报案,王某、刘某被警方抓获。(记者孙启明通讯员杨斌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