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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8日和11月4日分别以《小区暗藏三轮车私改窝点》《揭秘私改三轮黑色利益链》为题报道了市内人力三轮车私改电动车的现象。连日来,许多市民来电提供线索,表达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私改窝点普遍存在着乱拆改、工具简陋、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专业人士表示,私改三轮车无法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是一种违法行为。
记者前日接到市民反映,称白堤路花港里12号楼2门一住户家从事电动三轮车私改活动。昨日15时,记者扮成打算改装三轮车的人来到花港里12号楼2门,门口一位姓梁的40多岁男子将记者引入他家。记者看到,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两个房间里杂乱地堆满了电池、电机、二手电动车、电焊及钳子、扳手等配件和工具,屋子里异味扑鼻。房间正中央的一块空地就是他的私改“车间”。
该男子一边摆弄并安装着手中的无刷电机控制器,一边向记者现场演示。几年来他已为周边玉泉里、玉皇里、西湖里、红墈花园、同安里、云栖里等许多小区的住户和商贩改装了约上百辆三轮车。据他介绍,经过改装的三轮车运力大,速度达40多公里每小时。但是,当记者问及国家关于电动车生产的相关标准时,他却概不清楚。
对此,市交管局南马路大队的张金龙警官表示,国家对电动三轮车的生产有着严格的技术标准,从设计到生产要经过严格的测试,且对于电动车的长、宽、高等比例及照明系统、制动系统都有着严格规定。这种小作坊私改的三轮车难以达到国家标准,三轮车投入使用后很可能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人力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擅自组装改装均属于违法行为。(记者任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