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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经济半小时》做了许多有分量的报道,这又是一个:在湖南长沙,一些地区出现所谓的“地下出警队”,采用非法的暴力手段,插手经济和社会纠纷,替人“消灾”、帮人“出气”。当地的真警察,最近对这些“伪警察”进行了专项打击,摧毁“地下出警队”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多达3000名。
这些美其名曰“地下出警队”的,其实就是“打打杀杀队”、“帮人摆平队”,只要你付钱,我这支“队伍”就帮你“说话”、为你“办事”,将对方“摆平”、把对手“搞定”。这些“地下出警队”每“出警”一次,多的每人挣200元,少的则拿100元,以此牟取非法“利润”,并从此“发展壮大”。
这简直就是黑恶势力的“初级阶段”。任其发展下去,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是没有可能。“黑社会”还不可怕,“社会黑”才更恐怖——一位朋友这样说。当一个地方的“地下出警队”放肆横行之时,那恐怕距离“社会黑”也不远了。
一些地方“地下出警队”如此“繁荣”,还真是让人吃惊的。这是否折射出正宗的地上“出警队”不到位?这是一个严重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了。
什么才是“警”?“警”是警察,我国可是有《人民警察法》的,其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而“地下出警队”,“保护”的是出钱一方的“安全”,维护的是出钱一方的“利益”,它不是公权对公民的保护,而是“私权”对“私利”的偏袒,公正性根本就无从谈起。
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著名法学家江平把利益冲突分解为三个层面:第一是私权跟私权的冲突;第二是公权跟公权的冲突;第三是公权跟私权的冲突。江平认为,私权跟私权的冲突不可怕,只要有一个公正的法院就足以解决。公权跟公权的冲突后果很严重,在一些国家甚至闹到民族分裂的地步,但在中国这种冲突也不可怕,因为有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只有最后一种冲突,即公权跟私权的冲突,才是最值得关注的。我很赞同江平先生的分析,但现在的“地下出警队”,昭示着私权跟私权的冲突在实际解决过程中出现了可怕的情形,那就是不谋求国家机器——公检法司来调整解决,而是寻求一种“私了”,而且这是特殊的私了,有个貌似“中间”“中立”的“出警队”,去摆平搞定。他们尽管看起来是冲突之外的第三方,其实谁给钱就帮谁,这就成了冲突双方中的某一方。这哪有中立、公平、公正可言?
公权与私权的冲突,构成当下中国利益博弈的主题;但是,私权跟私权的冲突,中间出现一个“假公权”“伪公权”,以所谓“地下出警队”的面目出现,取代了公安、法院的职能,那么社会博弈只能走向更大的混乱。这个局面要想彻底改观,如果仅仅只是取缔“地下出警队”,那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