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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出了水平、抄出了水平!”“堪称史上最强抄袭!”……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办主任因为涉嫌赤裸裸地、非常彻底地抄袭32篇新闻报道,走红网络。11月10日,被网友称为“最牛宣传部长”的葛守义表示,所有的报道都是由一个工作组完成的,每次报道的主题也是由上级确定,然后由办事人员负责,“抽调人员负责具体的文字工作”。(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从“开封指导漯河”到“邯郸学步”,从“双胞胎政绩”到“最牛宣传部长”。你方唱罢我登场,公文抄袭笑话一个接着一个。让人忍俊不禁。甲地的宣传稿为何屡屡被乙地改头换面甚至全面复制,值得思考。应该承认,“天下文章一大抄”的心态以及互联网的便捷,是造成抄袭的主要原因,法律对此类抄袭难以监管、界定和举证,也让“剽窃”者钻了空子。
我认为,“最牛宣传部长”之所以能够成功抄袭32篇宣传稿,恐怕还与宣传稿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关。事实上,包括宣传稿在内的材料、公文大多不是领导亲自动笔。领导除了作指示,写批示以外,很少动脑筋写什么,材料、公文一般由秘书或者职业枪手捉刀。除非涉及重大项目或者敏感事件,领导事后一般也不会仔细检查核实。而且公文从形式到内容都含金量不高。除了时间、地点、人物、数据等细节略有不同以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八股公文格式往往大同小异。这一点,从“最牛宣传部长”葛守义那里得到了证实:“所有报道都由一个工作组完成,每次报道的主题也是由上级确定,然后由办事人员负责,抽调人员负责具体文字工作”。
没有实实在在的政绩亮点,由上级领导确定主题,然后找人填充材料。工作人员不东拼西凑、复制粘贴才怪哩。何况,除了人名、地名、地理位置、相关数据以外,被抄袭的宣传材料是否就是原创还难说。
其实,这种八股公文现象并非个别。有报道说,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办公室在中秋节放假通知内容中出现“端午节”。贵阳市两个县政府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基本相同。经查,是修文县照搬了邻县汇报材料。虽然巴中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被处分,修文县被上级通报批评,但是这些闹剧揭示出的问题发人深省。
笔者这样说,丝毫没有为“最牛宣传部长”开脱责任的意思。宣传部长拿着纳税人的薪水,有什么理由辜负纳税人的期待,连宣传稿件都抄袭呢?既然抄袭的宣传稿署名是自己,无疑应该承担责任,而不能把宣传荣誉留给自己,把抄袭责任推给工作组与办事员。
但是换个角度看,宣传部长抄袭宣传稿露馅还真有点“冤”。像宣传稿这样的公文材料,除了官方以外,关注的人并不多,而且宣传稿的撰写技术含量不高。即使宣传稿确系宣传部长和办事员原创,也多是官话、套话。试想:如果不是宣传部长的宣传功利思想太严重,抄袭稿件太多。或者选择部分宣传稿署名下属姓名,又有谁会封他“最牛宣传部长”的桂冠呢?
因此,对于“最牛宣传部长”这样的抄袭典型,不能拿办事员当挡箭牌,除了批评下属以外,宣传部长本人应该主动承担责任。更为重要的是,还要思考如何完善《著作权法》,改变八股文风,避免公文抄袭“长命百岁”,重树政府公信形象。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