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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市商城县委书记李绍文,自今年初到双椿铺镇蔡店村担任“村长”,同时广电局党委书记、水利局局长和扶贫办主任也走马上任,担任蔡店村“副村长”。在这短短的9个月时间内,蔡店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民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也有人认为县委书记当“村长”的做法不妥当。——《郑州晚报》
【官员“驻村”或有助于农村建设】
受传统观念影响,“县委书记”与“村长”,似乎是地位相当悬殊的两个职位,有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当本职是县委书记的人兼职“村长”,难免会被人指为作秀或搞政绩工程,究其原因,大约还是认为二者颇为“风马牛不相及”。
这无疑是一种成见。
按照常理,越是穷的地方,就越是需要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照顾。县委书记空降最穷村做村长,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扶贫的示范效用,对该县大小部门“深入农村”工作的顺利推进可以起到十分重要的影响。而据商城县委宣传部负责人说,在商城,由县四套班子领导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行政村共有40个,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农村改革实验。既然这么多的领导都可以去村里“兼职”,县委书记为什么就不能去当“村长”呢?
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这就需要地方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需要在实际的行动中去逐渐摸索。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现象,也有待领导干部深入探索,以便作出科学的决策。如果各级职能部门只是成天价高喊发展新农村,满足于逞口头之快,而不愿意到农村去现场调研,那就不但是对新农村建设敷衍塞责,也会加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广大农村的隔膜和无知。
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尽的职责。不过,在具体的操作上,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倾斜。我国很多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有助于各项改革发展的顺利开展。
像商城县委书记兼任“村长”这样的举动,与其说是优先照顾蔡店村,不如说是在定点扶贫。县委书记作为“兼职”的“村长”,在不影响其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如果能探索出好的农村发展经验,在全县推广,或许也不失为一种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模式。(彭辉)
【别抓了小政绩丢了大责任】
汉代有一少年名叫陈蕃,独居一龌龊不堪之室发愤读书。其父之友薛勤批评他,问他为何不打扫干净来迎接宾客。他回答说:“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驳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确,扫一室易,而扫天下难。同样,治一村易,而治一县难。堂堂一个县委书记屈就“村长”来治一个村,简直是小题大做。
县委书记治村,关键不在于其本人是否有三头六臂,而在于书记手中行使的县级权力,能够集全县之力于一村,如此一来,一村之治当然可以立竿见影,更容易出政绩。很显然,蔡店村之所以在县委书记李绍文担任“村长”之后短短几个月能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本原因就在于全县的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蔡店村的倾斜。假如没有县委书记直接担任“村长”,几个月之内,决不会有建大型养猪场、铺设自来水管、设立扶贫互助社、为村民建沼气池、建设敬老院、实行农民养老制度、安装闭路电视、自然村之间通公路、修建蔡店村社区服务中心、修建标准村卫生所、村庄整体规划搬迁等多项民生工程落户蔡店村。
本来,县委书记担任“村长”,把一个蔡店村建设好了是件好事,但是,一个村与一个县比起来,毕竟太小,受益的老百姓也太少。更何况,商城县的资源就那么多,就好比一桶水,有了县委书记任“村长”的特权村,势必会把这一桶水中的大部分浇在了蔡店村这个“盆景”或“花瓶”里,而其他的村肯定就会干渴或者营养不足,肥了一个村,瘦了几十上百个村,当然是得不偿失的。
县委书记的职责在于把握全县大局,富民强县是大责任,而搞好一个村,不过是个小政绩,为小政绩而丢弃大责任,简直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