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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呼和浩特市和林县政府为侦破“10?17”越狱案提供举报线索的7名群众发放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其中单人最高奖励达到5万元。
2009年10月17日14时30分许,内蒙古第二监狱4名重刑在押犯杀死1狱警、伤害1名狱警后越狱。呼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警力进行严密布控、设卡盘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风暴行动”,对逃犯可能途经或藏匿的地点进行了地毯式的清查。
中央、公安部和自治区各级领导对这起重大越狱案件高度重视,提出了快速抓捕的要求。此案的发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案发后,公安部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发出A级通辑令缉拿乔海强、李洪斌,发出B级通辑令缉拿董佳继、高博等四名越狱在逃犯。自治区公安厅也向全区发出通缉令,经过67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后,终于在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境内抓获3名逃犯、击毙一名负隅顽抗的逃犯。
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在缉捕“10.17”越狱逃犯过程中,自10月17日开始陆续接到群众举报11起。经综合研判,筛选出对缉捕“10.17”四名越狱逃犯起重要作用的有效信息3条:
1、10月19日8时02分,和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和林县舍必崖乡台几村村民王某某称:19日凌晨4时50分,有两名男子敲他家的门要水,他没给开门,过了一会,他出门看,看见他们往村北方向走了,并留有清晰脚印。
此条信息是第一个准确提供罪犯位置的信息。公安机关依据此信息,在山梁上发现了四名罪犯丢弃的上衣、香烟和火腿肠等物品,进一步锁定了罪犯的活动范围,为后续搜捕、抓捕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其奖励5万元。
2、10月20日早晨8时10分,和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和林县舍必崖乡女大学生原某某报告,发现四个人在村南烂房里活动。
3、10月20日早晨8:18分,和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又接到和林县舍必崖乡台几村村民原某某报告,称四名可疑人员从村口小卖部买完东西朝村南沟里跑了。
这两条信息是第一个准确确定罪犯身份的信息。公安机关依据此信息,在南窑子发现了罪犯踪迹,并最终将三名罪犯抓获、击毙1名。公安机关决定奖励女大学生3万元,奖励原某某2万元。
另外,呼和浩特公安局同时筛选出对抓捕该案逃犯起作用的有效信息4条
1、王某某、李某某夫妇
2009年10月1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民警在赛罕区金河镇格尔图村排查内蒙古第二监狱脱逃人员时,辖区格尔图村王某某、李某某夫妇向金河镇派出所民警反映,他们在2009年10月17日下午16时左右在格尔图村北的玉米地干活时发现过这四名逃犯,其中走在前面的两人和王某某要烟,随后跟着两名中的一人和王某某要打火机,后来顺着河渠急速向东逃去。
此信息为成功抓捕逃犯奠定了基础,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王某某夫妇奖励5000元。
2、高某某: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人。
2009年10月20日,和林县公安局在确认逃犯追捕时,该名群众用摩托车带着和林县公安局民警郭湘桂一直追踪罪犯。公安机关决定给予高某某奖励人民币5000元。
3、杨某某: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人。
在追捕四名逃犯过程中,该群众农用三轮车被抢后,随即搭乘公安追踪车辆指路,一直协助民警直到抓住罪犯。公安机关决定给予杨某某奖励人民币5000元。
4、赵某:呼市某出租车公司司机
案件发生以后,赵某在接受呼市公安局公交分局10月18日16时许调查时反映,其当时在南二环路北侧看到一名穿深色上衣的男子拦车,后来共有四名男子上了他所驾的出租车,他并且看到当时路的南侧路边停有一辆绿色富康出租车(车号没有看清),车旁站着一个女的,该四人上车后其中一个称其亲属病重,着急回家给了他100元人民币让其快点儿开车,并听到其中有一人操巴盟口音,后他将该四人拉至了呼市炼油厂家属区附近,收取30元车费后该四人便走了。
根据赵某以上反映的情况,公交分局迅速向市局指挥部反馈了情况。证实了四名罪犯逃跑方向,对于链接逃犯行动踪迹,为10月19日的围捕和10月20日抓捕提供了有效线索。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其奖励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