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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卫生部获悉,我国《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修订起草工作,现正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乳品安全标准》对目前我国各种乳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共160余项标准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的标准共3大类75项。
记者查阅新《乳品安全标准》发现,由于此前我国乳制品标准繁多,存在一些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为了统一管理有必要进行清理,精简后的标准包括产品标准17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56项。其中《调制乳》《再制干酪》《乳糖》《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4项标准为新制定标准。《调制乳》标准中明确提出全部用乳粉生产的调制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