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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会议,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半个月以来,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1件34人,侦查终结22人,移送起诉22人,提起公诉6人,取得显著社会效果。
日前,天津市检查院主管检察长和反贪局、渎检局相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自侦办案工作,建立查办案件周报制度。各区县检院也实施措施,如对自侦部门摸排线索和办案进度提出量化要求,开展线索调研,进一步强化搜集、固定证据工作,建立案件跟踪机制等。据悉,今年以来,截至10月份,全市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66件314人,其中处级以上要案22件,大案192件。(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