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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内容:“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每个周五的清晨,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教室中总会回荡起这样的诵读声。天津师范大学严格规范教学环节,做到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五同”:同对象、同目标、同内容、同进度、同考试,实践环节不仅渗透到4门课程的各个单元,也覆盖全校19所学院的20470名学生。 |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8日电:“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每个周五的清晨,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教室中总会回荡起这样的诵读声。然而,这不是学生们的古典文学课,而是配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培养优秀道德品质部分设计的实践教学环节,即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
从2005年起,该校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门课程课堂教学的目标、内容和进度,开展实践活动,使实践活动成为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形成了新的教学模式。
学校成立了思政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践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政策,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校团委联手负责协调指导,各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具体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他们密切合作,发挥了课堂主渠道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的合力作用。
天津师范大学严格规范教学环节,做到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五同”:同对象、同目标、同内容、同进度、同考试,实践环节不仅渗透到4门课程的各个单元,也覆盖全校19所学院的20470名学生。
为了避免实践教学模式化、形式化,学校要求实践教学教师,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实践活动突出专业特色。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分成了“入学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修养教育”、“法律基础教育”4个单元。各学院以教学班为单位,结合“入学教育”开展了“大学是什么”、“我的大学”等主题讨论会,帮助新生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大学生活;结合“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了“好书推介”、“三观”主题报告会等,弘扬爱国精神,坚定信念理想;结合“道德修养教育”开展了“诚信、友善、勤俭”系列教育,号召学生争做文明青年,建设和谐校园;结合“法律基础教育”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使学生生动、鲜活地学习,用好法律知识。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形成互补,使课本中平面的知识、观点立体化。(张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