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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9日电:日前,一封来自四川省什邡市、充满着浓浓感激之情的书信寄到了河西区检察院。这是一位少年犯母亲写来的感谢信。她在信中对河西区检察机关为了挽救她犯罪的孩子小强,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小强指定辩护人深表感谢。
家住四川省什邡市刚满18岁小强的家,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中被夷为平地。迫于生活的压力,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小强在震后不久便离家来津打工。去年9月的一天,小强因与同事发生争执,一时冲动将对方的眼眶及鼻骨打伤。案发后,小强连夜跑回了原籍,后来被公安机关抓获依法被逮捕。河西区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在对小强故意伤害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发现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并且在案发后悔恨不已。小强的母亲在得知儿子犯了罪的消息后,更是焦急万分,千里迢迢赶到天津。但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她,只知道儿子犯了法,应该给对方认错赔偿,对于其他一概不清楚。为了保障小强的诉讼权利,同时考虑到案情及其家庭的困难情况,河西区检察院公诉部门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小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办案人经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后,很快为小强指定了辩护人。原本尖锐的矛盾得到了化解,被害人的损伤得到了赔偿,与此同时,小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使小强一家深受感动。(文中“小强”为化名) (刘嘉兴傅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