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简要内容:据介绍,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市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接到通知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召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工作会议,并对各分局、执法大队主管领导、市场监管科负责人以及市场处、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部署了具体行动。 |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9日电:“明明是买‘健胃消食片’,药店销售人员却递给我‘消食健胃片’,仔细一看还是‘食’字号,根本不是药”,读者王阿姨对记者无奈地说道。记者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像王阿姨遇到的这种酷似药品误导消费的现象将被遏止,今起各级药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治理。
据介绍,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市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接到通知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召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工作会议,并对各分局、执法大队主管领导、市场监管科负责人以及市场处、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部署了具体行动。根据行动要求,从今天起至12月底,药监部门将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6种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覆盖率为100%,发现问题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 (郑妍白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