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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76岁的王大娘以智残女儿耿某的名义起诉外孙,要求返还侵占其母的内退工资储蓄本等相关证件,改由她们老两口保管。后在两审法院均判决驳回情况下,王大娘携女儿求助《天津老年时报》法律热线律师代理申诉,获得再审立案。日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终审判决,支持王大娘以女儿名义提出的全部诉请。
现年50岁的耿某系先天轻度智力残疾,婚后长期居住婆家,生有一子陶某,现已成年。据耿某母亲王大娘称,女婿几年前去世,已内退的耿某精神上受到打击,智障程度加重,自此行为失当,被婆家视为眼中钉,还常挨儿子陶某的骂。
王大娘称,陶某不仅擅自扣押耿某所有的户口本、身份证、内退工资储蓄本、残疾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还取走其母全部工资,并不让其吃饱,有病不给看。王大娘得知后气愤不已,遂以女儿名义将外孙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侵占耿某的内退工资储蓄本等相关证件,改由王大娘老两口保管。
一、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娘夫妇和外孙陶某均对耿某有监护资格,在无证据证明陶某侵害耿某合法权益情况下,由其保管其母有效证件并无不妥。据此,两级法院均未支持王大娘诉请。
不久前,王大娘求助《天津老年时报》法律热线,马增悦律师了解案情后为耿某代理申诉。马律师认为,应尊重女儿随父母生活的选择,确保其生活所需,具有监护资格的父母亦有权保管其重要证件。据此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中止执行原判、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的裁定。
日前,市一中院再审后认为,耿某在丧偶后精神和物质生活上不能得到愉快和满足,其选择与自己父母共同生活,对于该选择,家庭成员都应给予充分的尊重和维护。据此作出再审终审判决,陶某将其母耿某全部证件予以返还,由其法定监护人王大娘夫妻保管为宜。(记者解金钊《天津老年时报》记者庞津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