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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开展多种普法宣传活动,解答市民法律咨询,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和安全意识。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意识,解决群众关心的经济犯罪法律疑难问题。当日,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据经侦六大队负责人介绍,本市假发票犯罪比较突出2009年,本市公安机关查获假发票70余万份,这些发票可开金额可达几百万,会给国家税款造成很大损失。今年,本市还端掉了位于武清区的一个制作假发票的窝点,这在本市尚属首例。据介绍,警方侦破的假发票案件中,餐饮业假发票的比例高达三成以上,这些发票涉及面比较广,百姓使用多,也最频繁。一般来讲,假发票的纸质比较粗糙,字迹模糊,刮奖区刮开后甚至没有任何字迹,居民在向商家索要餐饮发票时多加留意便可比较容易地识别假发票。
活动中,经侦总队负责同志还听取了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天津市铁路燃料公司、天津市永红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如何区别贪污与职务侵权犯罪等有关经济犯罪的法律问题,并予以认真解答。对于涉嫌经济犯罪的,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受理。
12月4日,公安和平分局政治处、法制办、金街治安派出所和刑侦二大队组织民警在滨江道与和平路交口处设立了集中宣传咨询点,共同开展了“公安和平分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行动,民警们采取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和自行车防盗提示单、设置安全防范宣传展牌、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等形式,向金街上过往的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宣讲防盗知识和小窍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高了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