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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著名作家安徒生故乡的丹麦,如今正在上演一出全球瞩目的“冬天里的童话剧”,但这出“童话剧”既不温馨也不浪漫,而是充满了严肃和焦虑,混杂了争论、博弈、希望和失望,其结局令世人格外期待,因为这出“童话剧”的主角是事关人类未来福祉的重大问题——气候变化。
12月7日~18日,来自全球190多个国家的上万名代表齐聚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这次为期两周的大会有可能成为自二战结束以来最为重要的、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
那么,作为一次对全球经济、社会未来发展趋势和走向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以下简称哥本哈根大会)前景究竟如何?谈判矛盾焦点究竟是什么?中国能否在气候谈判中切实维护自身及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哥本哈根大会必将在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留下浓重且难以磨灭的印记。
大会成功与否取决于三大关键问题:减多少、怎么减、谁出钱
备受全球瞩目和期待的哥本哈根大会已然拉开大幕。在大会开幕之前人们对于其结果和前景的推想时悲时喜,忽明忽暗。所有这些期待和猜测,都将随着谈判进程一一揭晓。
这是一次重塑世界未来的重要会议,受到世界各国政界和舆论界高度重视,对大会所达成协议的期待和猜测也是众说纷纭。
据联合国网站消息,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为大会做最后准备的一次会议上指出,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协议的要素应包括:增加对最贫困、最弱势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支持;工业化国家树立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必要支持的情况下采取适合国情的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显著增加用来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资源;建立公平的治理机制。各国需要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就这些核心问题达成政治共识,以便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行动能够在2010年迅速实施。
就在同一天,《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波埃尔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哥本哈根协议必须包含3方面的主要内容:首先,必须明确各工业化国家的减排目标,这个目标清单必须包括美国;其次,必须明确发展中国家参与减排的范围和程度,特别是主要发展中国家需要确定大幅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第三,必须明确支持发展中国家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短期和长期资金力度。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大使在11月25日举行的中外媒体吹风会上指出,哥本哈根大会的目标是在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方面取得积极的成果,重点是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做出明确、具体的安排,一是要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应当承担的大幅量化减排指标,确保未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承担具有可比性的减排承诺;二是做出有效的机制安排,确保发达国家能够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三是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情况下,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根据本国国情采取适当的适应和减缓行动。
综合分析,一个成功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协议必须包括以下3个关键因素:
一是“减多少”——能否确定《京都议定书》附件Ⅰ国家到2020年的中期减排目标;
二是“怎么减”——能否明确发展中国家参与减排的计划和行动;
三是“谁出钱”——能否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所需的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性安排。
而这三大关键因素也是目前全球气候谈判的矛盾焦点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此仍然存在明显分歧,是全球气候谈判进程中的最大障碍。
大会最有可能先达成一个政治性协议,然后在未来几个月内转化为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针对能否在哥本哈根大会短短两周的时间内就以上问题达成具体协议的问题,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技术性细节可以留待日后解决,但各国必须在哥本哈根大会就一些关键问题做出政治承诺。
德波埃尔表示,如果哥本哈根大会达成的协议不以国际法的形式出现,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国际社会应当在6个月之内完成减排温室气体协议的细节,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海伦·克拉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哥本哈根大会有可能达成一个政治性协议,然后在未来几个月内转化为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她强调,附件Ⅰ国家(发达国家)需要提出更有力的、更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以推动大会取得成功。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徐华清对本报记者表示,希望哥本哈根大会能进一步凝聚共识、承诺责任,加强合作、落实行动;能分别就《京都议定书》附件Ⅰ缔约方减排承诺以及巴厘行动计划下合作减排行动作出相关决议。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区首席代表邹骥教授在分析哥本哈根大会前景时对本报记者表示:“发达国家有可能接受一个经过各方妥协的减排目标。在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问题上可能会有一些边缘性进展,但能否达成实质性协议,我个人不抱太大幻想。”
哥本哈根大会可能面临3种结局:一是未达成任何协议,国际社会不得不在2010年再次举行缔约方会议进行商谈;
二是经过各方妥协,发达国家接受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30%甚至更低的折中目标,对发展中国家减排提出原则性要求,有关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的问题以后再谈;
三是完全按照巴厘路线图所确定的行动计划,按时达成一个全面、合理、公正、有效的协议,即发达国家接受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0%的目标,并就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所需的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性安排;与此同时,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印度等国家参与减排的计划和行动做出要求。
综合分析国际舆论和多位专家观点,哥本哈根大会最有可能出现第二种局面。
坚持原则,寸土必争,维护国家正当发展和排放权利
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大使指出,哥本哈根大会取得成功的关键是要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巴厘路线图”授权。
“在争取国家利益的谈判中,绝不能‘温良恭俭让’。合作是靠斗争、靠坚持原则得来的!”从2000年到今年8月,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区首席代表邹骥教授一直担任联合国气候谈判中国政府代表团谈判代表,对气候谈判的复杂、艰苦、激烈程度有着十分深刻的体会。
中国已经宣布,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国际舆论对此纷纷表示赞赏,称中国为哥本哈根大会取得成功注入强大动力。
但仍有一些国际舆论认为中国可以减排更多,并发出将中国自主确定的这一减排目标法律化、强制化的声音。
对此,邹骥直言不讳地指出,国际上一直存在一种势力,对中国提出无休止的减排要求,没有目标说不行,有了目标又说不够,得寸进尺,其目的和实质就是要遏制中国未来的发展空间。排放空间是一种“新疆域”、“新领土”,寸土必争,绝不能轻言放弃,发达国家不给,发展中国家不能不争取。
但令人不解的是,国内有的学者竟然还对这种倾向随声附和,邹骥直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绝对不能糊涂,要有清醒的认识。”
邹骥强调,中国的气候政策应当是两点论,对内坚定不移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认真抓节能减排,开发战略储备技术,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对外在国际上对于排放权利则要寸土必争,坚持原则,不放弃对发达国家在自身减排和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援助方面的要求。否则,保护全球气候的进程就希望渺茫。
“绝不能混淆排放权和减排承诺,更不能将我们自主确定的减排目标转化成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强制减排义务和减排指标。这是我们在气候谈判中不可逾越、不可触碰的底线,”邹骥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