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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7日刊登了《强占小区门口8年搭了棚子又盖房如此小贩霸道》一文,反映天津市河西区金海湾花园小区内一个卖水果的摊贩随意霸占小区道路搭建违章建筑一事。见报后引起读者反响,河西区综合执法局也到现场调查,并称该小贩新搭建的一间违章已拆除,其他违章正在调查处理中。可是小区业主却反映,见报后,该摊贩搭建的违章小屋“丝毫未动”。
河西区综合执法局于见报当日便派多名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河西区综合执法局称,该小贩共搭建违章三间。执法人员责令该小贩立即拆除违章建筑,但该小贩表示只能拆除新搭建的一间违章,其他违章不愿意拆除。近日记者再次联系河西区综合执法局,该局一位负责同志称,新建违章已经拆除,其他违章是以前盖的,要“做工作”。但他说,这个小贩不同意拆除违章的原因是,物业收过他的占地费。
小区业主们对执法局的解释很不认同,他们说:“物业有什么权力收费?即使是物业收费了,就可以随意占用小区的公共地方建违章吗?这个理由似乎很难让人信服。该小贩搭建的多间违章依然‘纹丝未动’。难道以前搭建的违章就合法?可以不拆吗?实际是职能部门根本就不想管。”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金海湾小区,发现业主们的反映属实,只是将一间点炉子的小屋拆了,但杂物堆在周围,而其他三间棚亭和一间铝合金门窗房屋没有丝毫拆除的迹象。但愿“假拆”事件别再重演。(记者梁素梅实习生张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