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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名居民通过网络购买一处住房,不想中了一名女骗子的圈套。当南开警方将这名女骗子抓获归案后,查明的真相令人惊讶,这个犯罪嫌疑人竟是名牌大学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而且犯罪手法是从曾经在法院实习时经手的案件中学来的。
昨天中午,当一名女青年出现在南开区海光寺时,便衣民警上前出示证件亮明身份,那名女青年立时瘫软在地上。一辆警车驶来,民警将该女青年押上警车,原来这是民警在抓捕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2月初,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九大队接到报警人贺小姐报警,称自己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出售南开区花港里房屋的信息,见价钱便宜便与售房人联系。对方是一名女青年,双方商定于11月24日看房,实地看房子后感觉售价便宜,贺小姐产生购买意向,于是三天后再次看了房。当问及房屋的来源时,女青年称该房系法院拍卖的财产,其是天津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并出示了“法院”工作证的复印件及房屋拍卖相关材料。贺小姐信以为真,当即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
12月5日,女青年又向贺小姐借款4万元,并称将该款冲抵购房款,贺小姐遂将人民币4万元交给女青年。18日,贺小姐再次接到女青年的电话,称河西区还有一套房子也是拍卖的房产正在出售,并且房价更合适。贺小姐便将此事告诉朋友,朋友劝她赶紧去法院问问,到底有没有这个人,怎么便宜房子都让她遇到,哪有那么多好事。贺小姐越听越毛,于是半信半疑地前往法院查找该人,没想到去了之后才知道根本没有此人。贺小姐得知被骗后,立即到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九大队报警。民警接报后立即对此案立案调查,民警利用犯罪嫌疑人“骗财心切”的心理,让贺小姐约见那名女青年。昨日中午在海光寺该人果然如期而至,民警立即将其抓获。
经审讯,该女青年叫罗某,内蒙古人,曾经在内蒙古一所名牌大学就读法律系,曾有过在吉林一法院实习的经历。由于报考公务员考试落榜,便开始经商,来津推销羊绒服装,并租住在南开区花岗里一单元房内。罗某生意经营得并不理想,便想出了歪主意。由于其了解法院的一些批文和程序,便制作了假证件及假的法院拍卖财物相关材料,并在网上发布信息,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行骗。目前,罗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法院拍卖物品有严格的拍卖程序,根本不会让个人进行代理。因此,遇到此类情况应该及时向相关法院核实,切莫贪图便宜,私自进行交易。(记者张艳通讯员玉琪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