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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待考驾照人员无证酒驾,开着借来的吉普车招摇过市,途中被交警拦截查获,后予以其行政拘留15天、罚款1800元的处罚。
12月21日14时30分,交警宜白路大队交警吴建华在津围公路津渝公路交口发现,一辆号牌京C676**的蓝色吉普车沿津围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本应依次等候检测酒精含量,但该车欲掉头返回。交警立即上前拦检,使用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驾车男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2毫克,属酒驾交通违法,且该男子还不能出示驾驶证。原来,男子张某某正在驾校接受培训并将在近期考试,他当天在本市北辰区小淀村吃午饭时喝了白酒,后无证驾驶借来的吉普车前往西堤头村,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王栋张振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