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天津市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工作在河东区等四个区启动,其他区县社会保障卡将陆续发放。
自2010年1月1日起,本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其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住院及门诊特殊病、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通讯员崔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