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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等九部委办印发的《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国开展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利用代行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或指定服务地位强制收费或搭车收费的乱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天津市于2010年1月起开展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的范围:2008年1月1日以来各行业协会除按规定收取会费以外的其他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的主要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代行行政职能、利用行业垄断地位或指定服务地位提供服务过程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强制培训、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违规评比(审)收费的等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统一组织,按照自查自报、重点检查和处理整改三个阶段实施,全部工作于4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