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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办理网吧营业执照,一女青年诈骗巨额钱财被擒,在取保候审期间,该女青年竟再次连续诈骗两起。日前,检方指控该女青年诈骗51万余元巨款,南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女青年于某今年23岁,2007年2月,其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谎称能够办理网吧营业执照等。刘某等人看到该消息后,即与于某相约见面。面谈时,于某表示,可以人民币45万元的价格,为刘某办齐经营网吧的全部手续。3月某日,于某与刘某签订了协议。期间,于某以“交定金”和“前期款项”等名义,收取刘某27万元。3月至4月期间,于某又编造谎言,以推销电脑为名,收取刘某定金2万元。后来,于某凭借伪造的工商执照和证明,骗得刘某等人13.7万元。同年9月,刘某报案。2008年4月,于某被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期间,于某又开始了新的活动。
2008年6月,于某对一家计算机配件经营部的负责人吴某称,“办理税务登记证,必须有验资报告”。吴某按于某的要求,往一账户内存入15万元,用于办理验资报告。
在此后约一个月内,于某利用其掌握的银行卡及密码,通过银行柜台、ATM机取现和个人消费等手段,陆续将验资款挥霍。
此外,于某骗取吴某冠捷牌显示器和微星牌主板各50个,价值人民币8.8万元。2009年2月,于某以能办理网吧执照为名,骗取被害人孙某和其表哥人民币7万元,并全部挥霍。
庭审过程中,于某称,自己给吴某办手续,其实根本不用验资,拿到15万元都用在了其他方面。因为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办照。后来也打算还钱,但经济能力有限。现在认识到事情的后果,也想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且已经退赔13万余元,余款也一定积极退赔。庭审结束后本案将择日宣判。(记者周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