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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两天内帮助他人盗窃铁路运输块煤17.2吨,在逃6个月后终被抓获领刑。
2009年2月底,被告人白某看到有人经常偷盗铁路运输煤炭,见有利可图,便找人组织盗窃。白某有车,主要任务是把盗窃人员送到指定地点,盗窃后再将他们接回家。一来一回,被告人白某两天内参与盗窃铁路运输块煤17.2吨,价值10320元。2009年9月15日白某被抓获。经审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巨大的铁路运输物资,其行为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记者陈遇冬通讯员褚宁李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