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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路摆卖应当加大处罚力度”、“乱贴城市小广告应从源头抓起”……正在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在广大市民中引起热烈反响,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专家学者都踊跃建言献策。截至目前,已有450余人次的市民通过拨打电话、发送信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许多专家和市民都表示,《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是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天津建成国际化现代化大都市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细化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新问题,使政府管理更加科学有效,让我们的城市更亮丽更文明。
在采访中,市容园林专家、市市容园林委主任李福海表示,新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修订草案)》能够从制度上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城市管理主体,实现城市管理部门思路的变化,使津城城市管理向常态化、科学化、现代化迈进,让政府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已经多年参与津沽环保行的市人大代表、城建环保组代表李烨勃认为,2008年6月本市实行了城市管理规定,这次又进行全面修订,体现出本市城市管理与时俱进的精神。新规定全面细化了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新问题,细化了政府交叉管理的职责,使各部门职责划分衔接更加合理,同时对各项管理的考核监督更加透明。
不少市民也就《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平区南市街的居民林伟国建议,在治理违法占用道路和在公共场所从事摆卖、餐饮等经营活动时,应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经营主体的个人征信记录中;南开区华苑街的居民沈斌建议,在治理“马路拉锁”的过程中,还应对施工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在其进行贷款或招投标等活动时作为参考;河西区挂甲寺街的居民杨超表示,在规范市民文明养犬的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危及市民人身安全的大型犬、恶犬进行管理,无论其是否有养犬登记证,公安机关都应予以没收,并处以相应罚款。(记者刘超实习生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