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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征求意见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中指出,严禁违法摆放、张贴、悬挂、刻划、涂写各种有碍城市容貌的标语、宣传品和其他物品,违者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2000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物品。不少市民表示,大家都要为治理“城市牛皮癣”出力。
市民张璐女士建议,应当从源头治理各类违法发放小广告企业,用高科技手段对广告内标示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进行干扰,并对各类违法发放小广告的人员进行严惩。市民王桦先生也建议,除去对宣传企业和违法发放各类小广告的人员进行罚款外,还应规定他们在接受处罚后,参与一定时间的社会义工服务,清理小广告。 (记者刘超实习生李海燕周涛)